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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11月10日起,全面实施班前安全“晨会”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03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为提高各企业以及建筑工地项目对班前安全“晨会”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全国多地已纷纷出台相关要求和规定,用以完善班前安全“晨会”制度规范落实,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0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规范落实建筑工地

    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

    苏建函质安〔2022〕523号 


    图片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落实落细在建工程项目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全面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意识,充分认识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重要性。据统计 ,全省建筑工地一线工人中40岁以上占比达71%,50岁以上占比达42%,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占比达到79% ,一线建筑工人文化素质不高且严重老龄化,理解和接受安全生产知识能力较弱,客观上增大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难度 。此外,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也反映出,部分建筑工地一线工人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表现在安全知识缺乏和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作业过程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不能掌握 ;违章操作、冒险蛮干 、嫌麻烦 、图方便、走捷径 、盲目操作;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身体素质不能满足高强度施工作业的需要;不使用或不正当使用劳保防护用具等等。因此,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 ,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 ,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主观能动性,使一线建筑工人能够自觉主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辨识不利作业环境、危险源 ,作业过程遵章守纪,对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至关重要。
    二、注重实效、前后联动 ,认真落实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施工单位的各作业班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作业内容、作业点位、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班前安全“晨会”内容和组织方式,并贴近作业人员 、作业内容、作业点位 ,贴近生产一线 ,贴近安全管理,注重“晨会”效果 ,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施工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班前安全“晨会”,并对班前安全“晨会”进行拍照(照片采用水印相机拍摄 ,每个班组照片1张),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在照片中清晰反映 ,并定期在班前安全“晨会”交底书上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将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作业班组班前安全“晨会”活动拍摄的照片通过“项安通APP”上传至“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项安通APP可在系统首页扫码下载安装),系统保存照片一年。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监要运用“省安管系统”及时掌握本企业承建所有在建项目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具体方法参见《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454号))。“省安管系统”会将班前安全“晨会”制度落实率低于50%项目提示信息自动推送至企业端(安全总监),便于企业安全总监督促项目部强化落实此项工作 。
    三、加强监督、从严处罚,确保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到位。建设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交流群将班前安全“晨会”工作纳入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建设工程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探索试行班前安全“晨会”实时在线监控。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开展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方案》(见附件) ,并加强对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线上和线下监督检查 ,将“晨会”制度执行情况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 。凡未落实班前安全“晨会”交底要求的,除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外,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5日  


    0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地

    实施安全“晨会”制度方案的通知


    图片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 、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佛山、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我厅要求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从8月1日前全面推行安全“晨会”,并制定了《全省建筑工地实施安全“晨会”制度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落实电子存档。市 、县(区)有关主管部门应按监督权限分级建立安全“晨会”工作线上交流群,并将相关施工企业纳入管理。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晨会”进行全过程拍照 、录像,所有参与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并在“晨会”交底书上签字。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每日及时将交底活动的影像资料(短视频 、照片)上传至安全“晨会”工作交流群,有条件的地区可上传至属地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试行安全“晨会”的实时在线监控。安全“晨会”的影像资料和交底书应归档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前随时备查。
    二 、加强监督检查 。施工单位应将各施工班组安全“晨会”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向属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安全“晨会”制度的执行情况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 ,加大检查力度,突出制度建立和有效实施。凡发生未落实安全交底有关要求的,除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外 ,一律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
    三、一线灵活开展。安全“晨会”可以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适当的组织方式和内容,贴近作业人员 、贴近安全、贴近生产一线 ,不局限单一形式 ,不拘泥固定的时间和地点 ,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请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每月月报中一并报送安全“晨会”开展情况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6日  


    03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 

    (试 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行用好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常态化分析查找 、防范化解安全隐患点,督促企业职工绷紧安全弦,最大限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采取白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天早晨正式开工前召开的会议,采取连续工作制的企业于每班正式开工前召开的“班前会” ,统称为“晨会”。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范 ,组织召开“晨会” ,安全总监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 “晨会”由企业根据各自工作特点,以班组或车间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主持召开。 
    第五条 “晨会”可在会议室 、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 、广场等场所召开 ,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工艺复杂、高危作业的班组,时间可适当延长。“晨会”应在监控视频范围内进行 ,以便核查监督。 
    第六条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 ,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第七条 “晨会”组织程序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会前点名。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是晨会的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 
    (二)检查与会人员状态。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身体 、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 
    (三)安排部署任务 。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 。 
    (四)组织教育培训 。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 、每道工序 、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五)强调注意事项 。结合当班工作任务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岗位注意事项 、应知应会知识、工作任务、工艺参数、防护装备配戴、应急装备使用等重点内容抽查2至3人 ,结合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 
    (六)整理资料 。“晨会”主要内容、员工签到等资料应齐全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 企业应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并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第九条 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晨会”制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 、视频监控抽查和事故倒查内容 。  


    有的地方在严格晨会制度,有的地方却连项目经理、总监都不去工地,虚假打卡。珠海住建局通报:16名项目经理、9名总监虚假到岗履职!将责令再次逾期未整改的项目予以停工整顿,并对企业进行每个项目信用扣分10分的处理。

    图片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逾期未整改虚假到岗履职情况的通报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

    根据《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虚假到岗履职的通报》(珠建质〔2022〕151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对限期内未整改的施工、监理企业分别进行每个项目信用扣分5分、3分的处理。

    现对逾期未整改的项目予以通报(详见附件),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 。我局将责令再次逾期未整改的项目予以停工整顿,并对企业进行每个项目信用扣分10分的处理。

    专此通报 。

    附件 :违规考勤打卡的项目清单(10月8日-10月21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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